台湾陆委会前晚发新闻稿,介绍两岸“两会”就互设办事处的协商进展,指本月上旬双方进行第三次业务沟通,主要就办事处办理旅行证件、人道探视、派驻官员的保障等以往没能达成共识的议题,进一步交换意见。
台湾的马英九总统去年将“互设办事处”确立为两岸关系发展的主攻目标,今年四月由行政院通过“大陆处理两岸人民事务机构在台设分支机构条例”草案,赋予大陆海协会在台设办事处的法源基础,近期准备交立法院完成相关修法工作。
人员互免民刑事责任
两岸“两会”就互设办事处,今年四月以来已进行两次非正式沟通、三次正式沟通,在办事处的主要业务功能方面,包括经贸、文化、教育、社会交流及急难救助等方面达成共识。
但办事处办理旅行证件、办事处人员享有的权力等方面,因容易导致办事处被误解为“领使馆”,从而把两岸导入“国与国”关系,双方尚有较大差距。
据陆委会的新闻稿,本月上旬进行的第三次沟通,在办理证件方面,双方同意以便利两岸人员往来为原则;双方也同意办事处的办公场所、人员人身安全及档案文件均属不可侵犯,并基本同意相互免除民、刑事及行政管辖,具体细节将进一步洽商主管机关意见,再作协商。
台选京沪穗陆择台北
对于设置办事处的地点,台方提出,第一阶段在北京、上海及广州等台商较多的地区开设驻点;大陆方面只提出,在台北设置办事处。
办事处的名称也备受关注,据悉,台方将采用“海基会北京代表处、上海办事处、广州办事处”等名称;大陆则是“海协会台北代表处”。
有台媒体称,办事处的派驻最高代表是“副部级”官员,台方派驻到大陆的官员,除陆委会官员外,还将有经济部、教育部等部门的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