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从河南省政府获悉,《河南省新能源及网联汽车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日前正式出台。《行动计划》提出不少措施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如纯电动乘用车减免停车费,2020年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等。
目标是什么?
到2020年 全省新能源汽车产能达到30万辆
◎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能达到30万辆、带动整车产能突破250万辆
◎网联汽车新车占比达到50%,汽车零部件本地配套率达到60%以上
◎重点区域充电设施网络基本完善,智能网联汽车试验示范区启动运行
◎新型产业生态加快形成,建成郑州5000亿级汽车产业集群和若干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
目标咋实现?
要在供应上做文章
重点推动新能源汽车双积分制度
加快新能源汽车项目建设
《行动计划》提出,要重点推动郑州市抢抓国家实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双积分制度、放宽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等政策机遇,密切跟踪国内外优势汽车企业投资动向和新能源汽车布局需求,针对意向企业开展专题对接招商,引进落地若干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
同时,提升洛阳市与银隆新能源等企业、安阳市与浙江合众等企业合作水平,加快新能源汽车项目建设;重点推动郑州市加强与知名新兴汽车设计制造企业、互联网汽车企业对接,鼓励海马汽车等企业与新兴汽车企业开展新能源车型开发、代工制造、租赁共享、股权投资等合作等。
要在需求端下功夫
纯电动车减免停车费
2020年全省所有高速服务区均可充电
在单位用户方面:郑州市及在郑省级(属)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国有企业新增和更新车辆,采购新能源汽车比例在省统一规定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原则上全省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辆、市政环卫车辆全部纯电动化,新增及更新的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旅游景区及港口机场等作业车辆实施以新能源为主的清洁能源化比例2018年不低于75%、2019年不低于85%、2020年不低于95%,郑州市城市建成区2020年年底前公交车、出租车、市政环卫车、物流配送车等领域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
在个人用户方面:对纯电动乘用车实行不限行、减免停车费等政策,对使用纯电动货车从事城市配送的实行便利通行政策,鼓励个人、非公企业等用户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
在配套设施方面:推动公共服务领域、单位内部停车场、用户居住地停车位、高速公路服务区按规定比例配建充电设施,在公共充电网络不完善的区域按需配置移动储能充电车,2020年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郑州大都市区和洛阳市率先实现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
谁当领头羊?
郑州要率先打造以新能源汽车
为主的共享用车示范区
根据《行动计划》,郑州市率先建立新能源及网联汽车监测服务平台,整合提供分时租赁、预约出租、智能充电、共享停车等服务,促进新能源及网联汽车推广应用,打造以新能源汽车为主的共享用车示范区,逐步向郑州大都市区及全省拓展推广。统筹建设全省统一的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接入平台并验收合格的充电设施方可申请省级财政补贴。
《行动计划》同时要求,结合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试验网与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组建由5G运营商、骨干互联网企业、优势整车企业、智能驾驶技术研发机构等构成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率先在郑州航空港区打造集技术研发、道路测试、示范运行、赛事举办等于一体的智能网联汽车试验示范基地;抓紧制定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启动封闭测试场、开放道路测试区、综合试验示范区等规划建设。
在人才培养方面,统筹运用省、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相关人才政策,大力引进和培育新能源及网联汽车高端人才。引导省内院校设置相关专业,鼓励校企联合办学、设立实训基地,加大新能源及网联汽车技能人才培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