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在郑州召开新闻发布会
大公网讯 守牢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中原粮仓”河南省为保护耕地勒紧红线,要求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2035亿亩。2月5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在郑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
近年来,河南省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同时,坚持以全局观念和战略思维谋划部署耕地保护工作,建立了以耕地保护为首要任务的土地管理格局,确保了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截至2016年底,全省耕地保有量面积达到1.2166亿亩,比国家下达的目标(1.2035亿亩)多131万亩,耕地保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但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耕地保护的压力日趋增大,尤其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难度较大。
坚守耕地红线不突破
《实施意见》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施意见》坚持党政同责、严保严管、节约优先、统筹协调、改革创新的原则,明确了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目标任务,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分为6大部分,主要目的是更加有力有效地保护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多措并举解决占补平衡难题,力求在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发4号文件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符合河南实际、具有河南特色的耕地保护工作模式。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2035亿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0206亿亩,确保建成6369万亩、力争建成7420万亩高标准农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同时提出,耕地保护制度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促进形成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
加快推进“僵尸企业”土地处置
《实施意见》强调,加强土地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将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作为项目选址的重要条件;以节约集约用地缓解建设占用耕地压力,促进新增建设不占或尽量少占耕地,逐级落实全省“十三五”时期建设用地总量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占用建设用地面积下降22%的目标任务,大力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促进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有效利用,加快推进“僵尸企业”土地处置。
《实施意见》明确,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责任落实机制,建设用地单位必须履行补充耕地义务,地方各级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建立以县级平衡为主、市级调剂为辅、省级适度统筹为补充的“三位一体”补充耕地统筹机制。通过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统筹推进耕地休养生息、加强耕地质量调查评价监测,大力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和保护。
《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对耕地保护责任主体的补偿激励,推进省市县各级涉农资金整合,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加大耕地保护补偿力度。鼓励各地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对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给予奖补,运用经济手段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保护耕地积极性。严格对地方政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监督考核,强化地方党委、政府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