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6 第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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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提拔领导财产申报能有效反腐吗?
本期导读
近日,陕西省政府要求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包括本人出国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等;以及家庭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多项内容。
据了解,考察对象接到干部考察组通知的2日之内,必须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情况。对不愿申报或不按时申报的,不再作为提拔对象。对瞒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一律按违反组织纪律严肃处理。
除此之外,陕西新提拔的领导干部任期届满、再次提拔或到一定期限,将根据情况被要求对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重新申报。
近年来,“财产公示”、“财产申报”、“裸官”等词汇频频出现在公众眼前。作为反腐败工作的创新举措,它们在推动反腐工作上取得了无可厚非的成效,但同时也引发了不少质疑。
申报制度能够有效防治腐败!
它是一面“镜子”,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干部向纪检、组织部门进行财产申报,实际上就是从根本上提醒自己,告诫自己,要每时每刻都防止腐败。
支持人为操控性大,就是个“花架子”。
申报不是公开,官员会谎报财产、转移财产,而且灰色收入大。若是官官相护、监管不善的话,财产申报也流于形式,成了徒有其形的“花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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