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9月4日讯(记者 张帆)上海本月正式启动从法官助理中遴选法官工作,这也是2015年上海法院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动法官入额工作以来首次从法官助理中遴选初任法官。上海目前有法官助理1939人,通过考核、笔试和面试的法官助理将按1:1.2的比例提请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择优遴选。一旦遴选为初任法官后,他们将统一到基层法院任职。
促职业发展良性循环
“这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借鉴。”上海高院副院长、政治部主任郭伟清向记者介绍,根据中央《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的意见》的规定,上海高院经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形成了目前考核与考试相结合,全市统筹、竞争择优的初任法官遴选方案。同时,遴选实行统一平台,统一遴选,“以后,基层法院的法官从全市法院法官助理中择优遴选,高、中级法院的法官从下级法院的法官中逐级择优遴选,上海将逐步构建法官职业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
首创“庭审面试”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上海此次法官助理遴选方案一共细分为8个步骤,分别是申请报名、岗位承诺、基本条件审查、业绩考核、考试面试、遴选委员会遴选、上海高院党组审议、任命法律职务。其中,考试面试环节中的“庭审面试”方式在全国尚属首次。所谓庭审面试,即由考生担任办理案件的法官进行模拟开庭,上海全市法院资深审委会委员担任面试考官,部分优秀入额法官担任案件当事人,该面试重点考察考生对审判程序的熟练度、规范性以及庭审驾驭能力。庭审面试将于本月中旬举行。
据了解,目前,通过前期申请报名、岗位承诺、资格审查、业绩考核等程序,上海共有296名法官助理参加了遴选考试,这些法官助理平均年龄32.5岁,其中最大48岁,最小28岁。他们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85.5%的法官助理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平均从事司法工作6.6年。根据遴选方案,参加遴选的法官助理除应符合《法官法》的基本规定外,还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任法官助理满一定年限。同时,上海高院在考生的职业操守、任职回避、身体状况等方面严格把控,不符合条件者“一票否决”。
有力服务司法改革探索
上海市高院干部处处长张晓立表示,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经验的积累来自于一个个案件的审理,一个个当事人的面对。只有通过基层审判一线的磨练,新法官才能逐步成为行家里手,既完成自身的成长发展,又能有效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缓解上海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郭伟清也表示,从法官助理中遴选初任法官,与法官入额工作的目标和内涵一脉相承,它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丝毫不亚于法官入额这块。上海高院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它放在上海法院队伍发展的全局、放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全局中去谋划、去推动,这项工作对于形成上海全市法官统一管理格局具有促进作用,同时对于完善法官助理管理制度具有引领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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