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支持社会力量建小微型社区养老院

  大公网8月14日讯(记者 王逍)近日,江西省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小微型社区养老院、参与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举办或运营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就近就便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据悉,江西省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或捐资建设农村自助式、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公益慈善、志愿服务、专业社会工作组织对农村留守、困难、空巢老年人提供关爱保护、心理疏导等服务。各级政府可将具备条件且长期闲置的厂房、医院、办公用房、培训中心等设施,按规定程序,整合改造成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并通过竞争性方式提供给社会力量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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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明明 D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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