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将建人才公寓 助推租购同权

  大公网8月1日讯(记者 刘蕊)河南省郑州市被住房城乡建设部确认为十二个租赁试点城市之一后,日前,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郑州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郑州市完善试点方案并由市人民政府印发后实施,郑州将在租购同权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推进住房租赁试点过程中,要将租赁型人才公寓作为主要供给形式统筹考虑。在供给方式上可以由国有企业或混合所有制企业通过在符合规划要求的地块上建设租赁型人才公寓、也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集中承租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的租赁住房供符合条件的人员租住,并视承租人情况对承租人或运营平台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意见》并建议在试点方案中明确租购同权,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

  《意见》提出,加快建设政府住房租赁业务管理和服务平台。要高起点规划,大平台运作,搭建统一的政府房屋租赁业务管理和服务平台,通过租赁双方直接网签、房源与身份核验、信用体系构建、大数据应用、智能政务决策支持等手段,提供便捷的租赁信息发布等服务,彻底解决租赁市场信息不对称、供需不均衡、资源不共享等问题,通过移动互联与人工智能技术,建立实时响应、动态优化、人性化服务的智慧租赁模式。

  广州是租购同权第一个吃螃蟹的城市。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正式发布,《方案》明确,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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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明明 D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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