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2月13日讯(记者章萝兰 )逢年过节,长辈给小辈红包,代表了祝福,哪料到却有至亲因此对簿公堂,红包倒成了甜蜜的烦恼。为了讨回压岁钱,11岁的小男孩涛涛,日前将奶奶告上法庭。最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涛涛的奶奶向其返还压岁钱、及生日礼金共计4万5千余元。
过去涛涛的家庭十分幸福,不仅一家人其乐融融,而且每逢春节、生日,长辈们还会给自己压岁钱和礼金,尤其是奶奶,每次给的数额都不小。母亲朱女士常对涛涛说,她不会动用儿子的这些压岁钱,而是会如数存进一张涛涛名下的银行卡里。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最先动用卡里资金的,居然是涛涛的奶奶施老太。
原来,这张卡虽然是以涛涛的名义办理的,却一直在施老太手上。“小时候孩子经常住她家,于是她就提出要替他先保管着。”朱女士说。顺风顺水时倒也无碍,但两年前,涛涛十岁生日刚过完没几天,其父母就协议离婚了,涛涛开始跟随母亲共同生活。许是觉得孙子马上就要成为“外家人”,短短几天内,施老太分多次把卡里的钱全取走了,共计4万5千多元。
涛涛与母亲多次向奶奶讨要压岁钱无果,无奈之下,便将78岁的奶奶告上了法庭。不过,施老太却辩称,这些钱并不是给涛涛的压岁钱及生日礼金,而是自己的工资存款,她只是用了涛涛的名义开了户而已。
施老太的这个说法,让涛涛和朱女士顿时慌了神,却瞒不住法官的“法眼”。细致的法官发现,该账户的存款时间十分有规律,都是涛涛的生日或者春节前后,施老太说这是其工资存款的说法逻辑上说不通。何况,在自己有银行卡的情况下,施老太也无法解释为什么不将工资存于自己账下,而要大费周章地存到尚未成年的孙子那里。法院认为,赠与的行为自钱款存入时就已经完成了,施老太未经涛涛同意,擅自取走存款,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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