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15岁少女被亲妈唆使带枪闯关被截

港少女带仿真枪闯关/记者何花摄

  大公网9月28日讯(记者何花)香港15岁少女被母亲利用走私仿真枪,面临行政处罚。记者昨天从罗湖海关了解到,9月21日下午,涉事港女小张提着购物袋从罗湖口岸入境时,被关员抽查。经过检查后发现,她共携带有仿真武器配件32件、铅弹1500粒。目前,海关已经立案调查。

  负责该案的海关关员告诉记者:“这个小女孩十四五岁样子,过关只提着一个购物袋,袋子不大却看上去很沉很重,这个引起了我们的注意。从她手里接过袋子,我们都觉得沉!里面有好几包东西,都是用薄膜和塑料纸包得严严实实的。我们起初还以为只是一些什么零件,拆开一看真心吃了一惊,全是枪管、子弹壳、弹簧等枪支、弹药配件,还有几盒杀伤力很强的铅弹!”经过清点,共计有仿真武器配件32件、铅弹1500粒。目前,海关已经立案调查。

港少女所携带的仿真枪配件,及个人证件/记者何花摄

  被查到后,小张开始表现出害怕和担忧,在关员的安慰下,她才道出了事情的真相。原来,让她带这些大家都知道不能带过关的武器的,不是别人,竟是她的亲生妈妈。她的妈妈在网上看到有走私团伙在招揽“水客”带货,带这些违禁物品过关“很好赚”,自己想赚钱又怕被查出事,于是想出了这么个“馊主意”,就是让年仅不到15岁的小张来帮她带,以为可以瞒天过海。记者从罗湖海关了解到,小张因违法携带国家禁限物品,在海关全国联网的执法系统中将留下伴随终生的不良案底,同时面临行政处罚;满18岁的成年人如果走私枪支,则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海关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仿真枪完全可以轻松击穿易拉罐甚至玻璃,如果击中人体的要害部位也可以致命。更可怕的是,有些气手枪甚至可以被改装成火药枪,改火后的枪支有些甚至可以直接射击制式手枪的子弹,社会危害性极大。

  海关提醒港人,根据《海关总署令第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的相关规定,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均属于禁止进出境物品。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各类武器弹药进出境,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教唆、唆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同样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海关相关法律法规、通关常识,港人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海关发布”“深圳海关”“深青小筑”“12360海关热线”等渠道关注了解,切勿轻信网络、坊间所谓的“招募带货信息”和“通关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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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季冰 DN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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