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越南设据点跨境诈骗 团伙“三套路”骗57人543万元

  大公网7月26日讯(记者方俊明)设有“剧本台词”,三个套路“引君入瓮”,冒充“警员”“检察官”骗取信任……这个特大跨境电信诈骗团伙,远赴越南设据点,再电话返回中国国内实施诈骗,在3个月内便骗取了57人涉543万元人民币。记者26日从江门市中级法院获悉,该案8名被告人被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六年不等。

  去年3月初,诈骗团伙成员迟某修(另案处理)在越南租赁一套房子作为据点并准备了用于诈骗所需的工具,农某彬受雇于迟某修负责“招兵买马”,迟某修则对成员进行诈骗培训,并根据每人的性格特点和培训情况进行分工,要求每人背熟自己负责环节的剧本,按剧本所写的台词分三个套路“引君入瓮”。

  其中,林某德(另案处理)作为电脑手,负责发送语音电话,梁某、张某强、黄某明、黄某鹏等人作为一线话务员,冒充顺丰客服或者电信客服,陈某钦、覃某城、黄某贤等人作为二线话务员,冒充公安民警,迟某修、赖某昌(另案处理)等人则作为三线话务员,冒充检察官实施诈骗活动。

  群发方式拨打中国电话诈骗

  该团伙实施诈骗的流程是先由林某德通过群发方式拨打中国某一号段或某一地区的电话,谎称机主有包裹未领或电话欠费,如果按语音提示致电“客服”,就会打到由梁某等人扮演的一线话务员处,他们冒充顺丰或电信的客服人员,套取被害人身份信息后假装进行查询,接着便谎称其包裹违禁被扣押或者固话欠费。

  一旦被害人否认上述情况后,诈骗团伙就告知被害人的身份信息被盗用并建议报警,接着话务员就会“好心”帮其将电话转到所谓的报案中心处,冒充报案中心警员的二线话务员套取被害人相关信息并进一步获取机主信任。

  团伙8人获刑3.5年到6年不等

  随后称其涉及经济案,由“专案组组长”以检察官已对被害人作出冻结管制令和刑事拘捕令等理由将电话转给三线话务员即所谓的检察官,要求被害人向检察官申请做资金清查或缴纳保证金。冒充检察官的迟某修、赖某昌等人以冻结其账户、资金清查、拘捕等理由威胁、诱骗被害人,进而使得被害人听从指示将款项汇入指定账户。

  截至该团伙于去年5月落网时,共有57名被害人上当受骗,诈骗金额达543万元。江门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农某彬等8名被告人在诈骗过程中相互分工配合,密切协作,共同针对中国地区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客观上已形成了一个稳定的犯罪整体,每一成员在犯罪中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均应对各自参与期间的诈骗事实及数额承担刑事责任。

  江门市中级法院认为,8名被告人结伙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8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六年不等。目前农某彬提起上诉,其余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责任编辑:季冰 DN012

热闻

  • 图片

大公出品

大公视觉

大公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