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寺 承认违法在先但有苦衷
昨天,天宁寺方丈法恩解释称,2007年天宁寺恢复为宗教活动场所。她认为,宗教场所需要具备使用功能,包括宗教活动的范围、人员的食宿场所和办公的条件。
她指出,天宁寺塔北侧的平房是2004年僧人自筹资金盖的临时生活用房。因为当时资金紧缺,靠拆厂房的破砖烂瓦搭起来,甚至没有地基。水、电都是临时的,有些电线是捡拆下来的旧电线装的。时至今日,房子出现了巨大的安全隐患,漏电、漏水、漏风。前年有一个小师父在洗澡时触电,严重影响了人身安全。此外,她指出,天宁寺只有一个殿堂供信众过宗教生活,因为是文物,大殿不能接暖气和空调,信众要饱受冬天严寒夏天酷暑的环境困扰。
为此,天宁寺的信众用三四年的时间筹集了近千万的资金,希望改善居住环境,扩大宗教活动场所的范围。
“盖这个房子,我们确实没有向文物部门申请,是我们违法在先。但希望市政府、文物部门在后续处理时充分考虑我们现实存在的情况。”法恩说。
纪检部门已介入或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北京市文物局监察执法队队长赵建明
京华时报:按规定,这个建筑一般会怎么处理?
赵建明:如果说有特殊情况,那另当别论。但是依法说,违建就得拆。文物局一定会督办到底。
京华时报:对于天宁寺一方“原有建筑影响人身安全”的说法您怎么看?
赵建明:人的生命当然是最重要的,但安全问题不是只能通过起楼来解决的。很多文物也存在常年失修的安全隐患,我们也只是修缮,没有说把文物建筑改成四层楼吧?原来的房子危险,可以加固、修缮,但都需要上报。
京华时报:但是她们认为上报获批的可能性很小,事实是这样吗?
赵建明:为了维修来报批,跟要盖楼报批,两者的要求、审批效率和对文物保护的影响是不同的,我们既考虑到生命安全,又要考虑到文物安全,也完全可以兼顾。如果以加固修缮申报,可以得到文物部门更多的理解。国保单位里面这么大体量的违法建筑,什么手续都不办就建了,那以后的文物保护工作怎么办?文物法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京华时报:下一步该如何处理?
赵建明:这次市纪委监察局驻市文物局纪检组监察处也一同来调查行政违法的细节,调查这个事情的责任人。如果说有人的责任我们会通过监察局追究。至于违法行为,将依法办理。下一步根据案情,我们将有针对性地采取查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