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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获释后漂尸鱼塘现伤痕 警方:眼皮和嘴唇被鱼吃了

5月14日,尚在行政拘留期的夏文金的遗体却被人发现漂浮在鱼塘,警方联系到家属称,“溺水死亡”。根据夏凤巧的通话记录,早报记者调查后得知,该电话号码就是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城北派出所所长罗超的手机号码。

  但看守鱼塘的陈得生并不这么认为,“这完全是个笑话,鱼儿还小,怎么可能,再说我们养的鱼儿又不吃人。”

  郑增福告诉早报记者,在打捞后看不出来伤痕如何形成,经法医对其尸检,发现鼻梁擦伤、嘴是裂伤、双手皮肤青紫、双膝擦伤。这是因为夏在行拘期间对同监室的人掐脖子,被劝架时受伤,嘴是反抗时撞墙所致,这些都不是致命的。

  郑增福认为,面部皮肤薄软处的眼皮、嘴唇系被鱼儿吃了,死者系溺水死亡,“还有释放当晚在医院的体检报告也证明,死者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但神志清楚,颅内无明显出血,身体完好。”

  5月25日,李昌秀一家曾请了照相的人,来到殡仪馆,偷拍了夏的遗体,当照片呈现给5月14日凌晨给夏文金做体检的医生时,该医生惊讶道:“当时不是这个样子,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没严重到这种程度。”

  早报记者从夏文金体检的医院了解到,5月14日凌晨0时,城北派出所的两名民警带着夏文金到医院检查,夏当时四肢抖动、没有力气、无法站稳,民警用轮椅推着、搀扶着夏文金,在检查时发现夏文金手指、四肢脸部、胸部青紫,皮肤破损,“这是心因性原因。”但CT、心电图、血压均正常,“他声音很低,问哪里疼,他用手指着头”。凌晨1时40分,民警用轮椅推着夏走出了医院。

  朋友离奇消失疑点重重

  令家属质疑的除了死者身上的伤痕外,还有“李新发”这个人,在警方口述中,他们将夏文金交给了一个叫李新发的朋友,而且李新发还说夏文金陪他喝酒后,凌晨4时出了门。

  但是5月15日,李新发突然从租住的地方带着东西搬走了,杳无音讯,而14日时,李新发还在租房处。

  夏文金租住的房子是一个群居了一群打工者的院落,住满了来自各地的建筑工地上的打工者,早报记者走访这里时,几乎人人都称,之前没见到夏文金,知道时夏文金已经死亡了。

  据房东张家彬称,事发后警察寻找李新发的身份证复印件时叫她过去录口供。她介绍称,4月12日,李新发搬来,当时并没有索要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电话号码。后来其他住户反映,李经常半夜不睡觉开大音乐的声音,邻居们意见颇大,事发后她让李搬走,“我不要房租了,让他走。”

  张家彬提供的资料显示,李是云南普洱市墨江县坝溜乡寨村村委会荒田村民小组的人。后记者联系到坝溜乡和该村村委会相关负责人,据称李新发本人35岁左右还未结婚,神智有些问题,“有点憨包。”

  女儿夏凤巧称,他父亲跟此人不熟,也不可能是朋友,才搬来没多久,都不怎么认识,“警察说送回家了,我们回家时看到我爸的一包烟和打火机还是在床上就那样放着,所以不可能回家。”

  对于李新发的突然“消失”,夏凤巧还曾要警方追查李新发。“但警方却说,想帮我们找,就能找到,不想帮找,就找不到。”

  事发后,普洱市思茅区检察院也已介入,调查情况跟警方的一致,据段姓检察官称,“不存在警方刑逼”。

  对于警方在决定行政拘留、释放时,有无相关程序和要求出示时,普洱市警方答复早报记者称,一切手续都有,只是这些程序,需要在庭审中出示,对其他人因相关法规而不能出示。

  城北派出所教导员刀向荣还补充说,夏文金是个惯偷,“2013年11月11日,这人也因为盗窃被拘留,当时喊肚子疼,我们也带去医院做检查。”

  目前,夏文金的遗体依然停放在殡仪馆。警方称,家属可以申请提起除公安外的任何一家鉴定机构进行尸检。

  早报记者 王万春发自云南普洱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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