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大公社会 > 社会要闻 > 正文

热闻

  • 图片

北京村庄遭堆30万方刺鼻土壤 多只羊流产死亡

5月24日,平谷东高村镇大旺务村旁堆放了一个高约10米的土堆,散发刺鼻性气味。新京报记者查阅北京市环保局的上述两个批示,里面仅提到了对污染地块的土壤进行修复,并没有提到放在哪儿修复。

  ■ 背景

  污染企业搬迁土壤需“消毒”

  200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其中规定:对污染企业搬迁后的原址进行土壤风险评估和修复。

  环保部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于拟开发利用的关停搬迁企业场地,未按有关规定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未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的,禁止进行土地流转;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的,禁止开工建设与治理修复无关的任何项目。对暂不开发利用的关停搬迁企业场地,要督促责任人采取隔离等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今年4月18日,环保部与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了2005-2013年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结果显示,我国工业企业用地中有高于30%的土壤受到污染。

  根据《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污染场地修复技术按照处置场所,可分为原位修复和异位修复。场地本身具备原位修复条件时(如产地较为空旷,地质结构相对简单,渗透性较好等),建议优先选择原位修复技术。异位修复技术的修复周期短,修复效率高,且修复效果好,但存在挖掘和设备使用维护费用高的问题。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李宁

  • 责任编辑:单纬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