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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架飞乌鲁木齐航班因“诈弹”备降 3人涉案被查

昨日,在兰州机场,公安和武警人员对备降的航班进行检查。与此同时,原计划于10点05分起飞的吉祥航空HO1255航班,也备降于兰州机场。后经江苏警方初步查明,这是一起旅客因故向航空公司编造虚假信息引发的航班备降事件。

  ■ 分析

  专家:或获刑3至5年

  “不管你是因为口无遮拦、为己谋私,还是朋友间互开玩笑,只要对航空器飞行安全构成了危害,都必须追究刑责。”北京律师协会航空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蓝鹏律师所主任张起淮认为。

  张起淮介绍,根据目前我国刑法规定,发布针对航班的“诈弹”信息,一般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应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如司法部门认定“造成严重后果”,处以有期徒刑的上限最高可达15年。

  据他介绍,在此前一些“航班诈弹”案中,行为人只是受到了行政拘留或者罚款的处罚。而对于因“诈弹”造成航空公司的损失,在司法实践中,也少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张起淮律师认为,这起事件事实上也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和上百万的直接经济损失,因而他认为,将判有期徒刑3-5年。“追究刑责同时,我认为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据他估算,吉祥航空公司本次飞往乌鲁木齐的两架航班都在中途备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备降前要空中放油,几十吨航油得几十万,除了航油损失,因为返航和迫降导致飞机租赁费用、乘客的损失赔偿等,两架飞机得100多万”。

  ■ 链接

  近期国内航班“诈弹”事件

  ●2013年10月31日

  长沙黄花国际机场接到爆炸物威胁电话,4个航班受到影响。

  ●2013年10月27日

  长沙黄花机场接到匿名电话称飞机上有炸弹。该事件造成11个航班延误。

  警方随后经过侦查,于10月28日11时在广东东莞将嫌疑人抓获,并将其刑事拘留。

  ●2013年9月3日

  一架从伊斯坦布尔飞往上海的航班上,机组人员在卫生间的墙壁发现写着“有炸弹”。

  机场公安和安检上机检查后并没有发现炸弹。(记者 杨锋)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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