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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西传销第一案一审宣判后的第九天,获刑两年的张红(化名)因羁押期满走出了看守所。从2009年加入传销组织,到成为一名“老总”,再到发财梦碎沦为阶下囚,张红几乎经历了一名传销者的所有历程。
京华时报记者袁国礼
□幻想暴富
好友衣锦还乡勾起暴富梦
“1·18”特大传销案当年被列为广西头号传销大案,涉案人员7300余人,涉及17个省、市、自治区,冻结涉案资金6690多万元,118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判刑,共处罚金7365万元,3人被判10年有期徒刑。警方从调查到移送起诉,历时9个多月,办案耗资580多万元。2012年4月,在南宁警方打击传销的“1·18”专案行动中,张红被抓获,丈夫刘成(化名)因为回老家逃过抓捕。同年年底,刘成投案自首。今年4月底,法院一审宣判,张红被判两年,刘成被判刑一年7个月。
5月6日,当张红走出看守所时,迎接她的只有婆婆和哥哥,丈夫刘成还要过几个月才出狱。
5月7日面对记者时,张红看起来精神状态不错,开始还有说有笑,但一提到2009年,张红瞬间泪如雨下,几度哽咽。原来,2009年将张红骗入传销组织的,正是她结婚多年的丈夫。
来自西北的张红,曾经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她做饰品生意,一个月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收入。刘成买了一辆车跑运营,两人的小日子平静而安稳。但一个人的出现,激发了两人暴富梦,也打破了这种平静。这个人就是“1·18”传销案三大传销组织头目之一的常景,他后来被判刑10年。
在张红的印象里,与刘成从小一起长大的常景40多岁,此前江湖气息很浓,满嘴粗话。常景也曾是一名运营司机,而且有好几辆车,一个月收入好几万。2008年常景来到广西,第二年回到老家,“感觉他整个人都变了”,常景开了一辆新车回去,说话彬彬有礼。常景自称在中越边境口岸做外贸生意,并竭力劝刘成他们也来。但在谈到具体项目时,常景每每转移话题搪塞,只是让刘成先去考察。
看到常景的变化,张红夫妇心动了,两人瞒着父母,将汽车的经营权转让,并商定由刘成先去考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