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5月12日兰州电(实习记者马琼晖)记者今天从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发布会了解到,从2014年5月起,甘肃境内3万元以下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在通过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现场证据后即可撤离现场,随后到公安交管部门设立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或者交警大队进行处理。
甘肃省公安厅巡视员李宗锋在发布会上公布了甘肃省公安厅十项便民利民措施,其中一项是有关3万元以下财产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李宗锋说:“除自行协商外,3万元以下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在通过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现场证据后即可撤离现场,随后到公安交管部门设立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或者交警大队进行处理。” 这项措施提高了交通事故的处理效率,同时也能够解决由于轻微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交通拥堵现象,方便百姓出行。
甘肃省公安厅推出的十项便民利民措施还包括:增加机动车选号库号牌投放数量;甘肃本省籍机动车省内异地定期检验,甘肃本省注册车主可自行选择省内任意一家安检机构检验机动车,无需前往注册登记地车管部门办理委托检验手续;甘肃省内符合条件的4S汽车品牌销售点开办免检小型汽车注册登记,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建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开办在用机动车转移、变更和驾驶证换证、补证、审验的业务,方便百姓就近办理手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