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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从5月起启动排污权交易试点

  大公网贵阳5月9日电(记者劳莉)记者从贵州省政府获悉,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已批复同意贵州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报请批准贵州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贵州从5月起启动排污权交易试点,以市场手段促进节能减排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

  据了解,贵州排污权交易主体包括参与初始分配并有偿取得排污权指标的现有火电、水泥、钢铁企业法人单位,申请排污权指标的新(改、扩)建项目所在企业法人单位及排污权储备管理单位,交易平台则由贵州省内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承担。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指标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权指标分配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贵州省产业发展规划和企业发展状况每五年进行一次分配。

  据悉,从2007年开始,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批复了天津、江苏、浙江、陕西等11个省(市)作为国家级试点单位,探索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截至去年底,累计实现拍卖排污权收入约20亿元。今后两到三年内,将在全国主要省份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未来也有望在全国普及,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节能减排中的作用。

  • 责任编辑:刘博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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