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劫持小伙:
他的手一直在抖,要我配合3个小时
人质张某获救后,可能是吓坏了,突然冲出了银行。那一刻,他的眼睛红红的。
下午2点左右,张某情绪已经平稳下来,上了警车去派出所做笔录。张某说,他与持刀男子素不相识,也没有发生任何纠纷,当时他正在银行里等着办业务。
“我正在座位上玩手机 ,他在我身后一把就把我勒了过去。”张某说,男子拿着一把七八厘米长的小刀,架在他脖子上,“我没有反抗。他跟我说,他在某大学工作,他的脑袋被别人用电脑控制了20多年,让我配合3个小时,等他摆脱控制之后就会放了我。”
张某还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劫持他的男子并没有恶意伤害他,开始时不小心刺到了他的手指,只是流血,并无大碍,“在这个过程中,他的手一直在抖。”根据警方通报,持刀劫持人质的男子姓包,37岁,雨花台区人,有精神病史。目前,警方对于包某作案时是否精神病发作,正在做进一步调查。
律师
是否担刑责要看精神鉴定结果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如果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将不负刑事责任。那么,在此次事件中,包某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律师耿延分析,这要看包某的精神鉴定结果。
“虽然都是精神病人,但根据犯罪时的精神状态不同,分为三种情况。”耿延介绍,一种是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他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第二种情况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这是要负刑事责任的;第三种情况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这是指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过,即使精神病人不承担刑事责任,其行为造成的民事责任,也应由监护人承担。
持刀男子可能患精神分裂症
南京市脑科医院精神二科谢世平主任说,根据包某的行为来看,他很可能患有精神分裂症。“有些患者认为,某种物理仪器或者放射线会控制他的思想,而他自己就像机器人一样被这些东西操控。”谢世平说,讲得具体一些,这名男子所患的是精神分裂症中的一种,叫物理影响幻想。
精神分裂症有很多种症状,比如,有一种症状叫关系妄想,患者会把跟他没有任何关系的人想象成跟他有关,还有一种症状叫被害妄想,患者会幻想别人会危害他。
谢世平说,物理影响妄想需要治疗,“大部分患者经过长期治疗还是有很好的效果的。”
通讯员 宁公宣 实习生 杜鹏伟 现代快报记者 陶维洲 李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