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兰州5月7日电(实习记者 马琼晖)5月6日,记者从兰州市控烟办了解到,从2014年初实行的兰州控烟“宣传劝诫期”即将结束,本月内兰州将对控烟违规行为实施相关处罚。所有限制吸烟场所2015年12月31日前要全部取消吸烟室(吸烟区)。
根据《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兰州控制吸烟场所分为禁止吸烟场所和限制吸烟场所。禁止吸烟场所主要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小学校、商场、超市、网吧、各种公共场所电梯内区域、体育场馆、汽车站火车站、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区域;限制吸烟场所主要有:各类餐饮服务场所、各类宾馆酒店、公众休闲娱乐场所、机场的室内区域等四大类区域。
在禁止吸烟场所和限制吸烟场所的非吸烟室或者非划定吸烟区吸烟的,由相关监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不履行控制吸烟责任的场所管理者和经营者,由相关监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在限制吸烟场所不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又不禁止吸烟的,由相关监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烟草制品销售者未在售烟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的,由相关监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烟草制品销售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由相关监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