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现波折
二审开庭时悔过书未做新证据提交
李学林的申诉律师、北京永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杰讲述了信的由来。
王永杰前往襄阳监狱会见李学林时,李学林说,开庭前,他和李小冬等4人都被羁押在襄阳看守所。一审开庭后,李学林到看守所里的理发室去理发,当时李小冬也在,趁人不注意,李小冬将一个烟盒扔在地上,示意李学林捡,李学林捡起来揣进了兜里。
回到监室后,李学林发现烟盒里有一封信,写在普通信纸上,一共4页,末尾没有写时间。李学林看后意识到信的重要性,在二审开庭前的一次律师会见时,他把信交给律师倪移生。
但在二审开庭时,律师没有把它当做新证据提交给法庭。“我问过倪律师,他没有说明理由。”王永杰说。
举报者被枪决悔过书法院没认可
2010年10月15日,李学林的父亲将信和申诉书一起交给湖北省高院,要求改判李学林无罪。
申诉书交上去了,但迟迟不见结果,李学林在焦虑中度过了2011年春节。春节后不久,李学林听同监室的人说,李小冬被枪毙了。
半年后,李学林拿到了湖北省高院的驳回申诉通知书,法院对信的内容未予采信。
在这份编号为[2011]鄂刑申字第22号的驳回申述通知书中,法院陈述的理由有几点:
从李学林的杀人动机上看,法院查明,李小冬明确供述李学林是因为怀疑其妻子与李建东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所以雇请李小冬杀人,李学林的妻子曾称李学林质问过此事,李学林本人也在侦查阶段有两次有罪供述,因此三方证据可以相互印证。
在侦查阶段,李小冬曾供述称,“我开始没有说,后来看到我命保不住了,我想对死者有个交代,就把杀人的事交代了。刑警问我杀人动机时,我实在没有杀李建东的动机,就只有把李学林雇我的事据实交代。”
法院认为,李小冬的供述,有同案犯李大林的供述印证。而李学林虽称遭到刑讯逼供,但无证据证明。
法院还强调:一审之后,李小冬还给被害人李建东的家人写过信,但内容与给李学林的那封信完全相反,信里明确写明是李学林雇请其杀害李建东的。
法院认为,李小冬已被执行死刑,无法核实李小冬写两封内容迥异的信的动机是什么。
同时,李学林称信是在一审庭审之后、二审开庭之前拿到的,为何如此重要的信李学林不在二审开庭时提交?李学林称是因为“害怕”,而李父说是二审后律师才交给他,父子说法明显不一致,与常理不符。
“我们申诉时还没有开始对李小冬进行死刑复核,等人已经被枪毙了,又说我们提交的材料死无对证。”李学林的父亲哭着对《法制晚报》记者说。
家属情况与案件被害人是亲戚已不走动
提起儿子,66岁的李云斌哭了。李云斌在村里当过18年村支书、村长,还担任过县人大代表。
儿子被抓后,要面子的李云斌辞职,连门都不愿意出。李云斌常怀疑,李小冬给儿子“栽赃”,是因为自己当村干部得罪了人。
李云斌始终不相信儿子犯罪。他回忆儿子第一次走出看守所的情景:“才被关了三个多月,就已经骨瘦如柴了。见到我他哭了,说自己没有雇凶杀人,然后我俩抱头痛哭。”
他也还记得儿子第二次被抓走时的情景:“警察说带儿子走,去问些情况。李学林非常坦然,笑着说爸别担心,我没事。可这一走就是5年。”
李云斌说,他与李建东的父亲是亲叔伯,在一起养羊,关系很好,现在根本不走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