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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院回应70码飙车案主角胡斌减刑9个月

一起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单方交通事故近日引发公众关注,事故中的驾车人是5年前杭州“5·7飙车案”的当事人胡斌。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光华认为,如果胡斌驾驶的车辆涉嫌非法改装,也可依据相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如果要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也只会针对本起事故中的违法行为,是超速就处罚超速,是操作不当就处罚操作不当,并没有针对驾驶证方面的特别处罚。”王栋介绍,目前胡斌面临的处罚可能是处以罚金或者扣分,如果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的50%,可按照严重超速依法吊销驾驶证。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光华认为,如果胡斌驾驶的车辆涉嫌非法改装,也可依据相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胡斌减刑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胡斌在狱中曾被减刑的细节令很多网友感到诧异。网友“幽悠草堂”说:应该查查他是怎么减刑的。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网友的疑问做出如下回应:2009年7月20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胡斌有期徒刑三年。判决生效后,胡斌被交付至执行机关杭州市东郊监狱执行刑罚。2011年6月21日,执行机关以“胡斌在服刑期间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态度端正;2010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按《浙江省罪犯考核奖惩办法(试行)》规定,胡斌服刑期间累计积分257分”为由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为此,杭州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1年7月5日在东郊监狱公开开庭审理了胡斌减刑案,杭州市检察院派员现场监督。两名与胡斌同监区服刑的犯人作为证人在庭上陈述了胡斌服刑的表现情况。东郊监狱组织罪犯进行了旁听。经审理查明,东郊监狱该减刑建议事实理由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浙江省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若干规定(试行)》之规定,依法裁定对罪犯胡斌准予减刑9个月。

  尽管合法合规,胡斌的“再犯”依旧惹了众怒。而据杭州电视台《我和你说》栏目报道,有车友会的知情人透露,胡斌当时在龙井路上体验过弯的感觉,一时失手才导致了翻车。有网友质疑:不超速,过个弯也能翻车?还有网友认为,这说明服刑的日子,胡斌并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一些专家表示,这类对高速行驶、秀车技有“特殊癖好”的发烧友,出事是早晚的,撞到谁是不确定的。这也说明,目前的法律法规仍存在不少盲区。

  徐光华说,尽管飙车自2011年已写入刑法,但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没有及时跟进相关规定。这一方面说明了法律的滞后延迟性。据他介绍,国外在这方面的规章相对我国更严格。如,在法国,超速50公里以上就属于犯罪;在芬兰,超速行驶可能被罚到倾家荡产;在美国,街头飙车造成严重伤害的可能面临最高12年的监禁。

  徐光华建议,结合我国现在的交通环境及交通压力,可借鉴外国相关经验,将超速驾驶也纳入相关惩罚措施。此外,还可引进“累犯制度”进行限制,并建立相关的前科档案制度。(记者 袁慧晶 方列)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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