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大公社会 > 社会要闻 > 正文

热闻

  • 图片

陕西一派出所副所长约14岁女生喝酒 疑将其强暴

加陌陌、聊QQ,宝鸡一派出所副所长与正在上初二的14岁女生小雪(化名)网聊一个多月后,将其约出喝酒。小雪称,一瓶红酒下肚,她就神志不清,隐约感到被人强奸。事发后,察觉端倪的小雪母亲报了警。

  发现女儿不见后,小雪母亲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就在她翻找女儿书包寻找线索时,却意外发现了一瓶避孕药。顿感事情不妙的她立即向女儿的同学联系。通过多方努力,最终联系上了女儿同学小芸(化名)。小芸告诉小雪母亲,“她可能出了不好的大事,心情不好才离家出走了。”在小芸的帮助下,2013年10月28日小雪母亲从西安找回了女儿并第一时间报了警。

  女生内裤上有涉事副所长精斑

  在检方的起诉书中写道,李某,1978年8月21日出生,大学本科文凭,系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陵原派出所副所长,因涉嫌强奸罪,于2013年11月22日被批捕。

  起诉书称,本案由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侦查终结。经查,2013年10月26日,被告人李某将通过网络聊天平台陌陌、QQ认识的被害人小雪约出陪其喝酒。事发后,经DNA鉴定,警方确认小雪内裤上提取到的精斑确为李某本人的。

  今年3月25日,一审第一次开庭审理中,李某坚称他们只是在车上喝酒、聊天,他还帮助小雪辅导功课,但没有发生性行为。检方当庭播放了事发当天李某出现在银行、停车场、药店附近的视频画面,但其都以“记不清”为由不予认可。但又称,中途下车是为了买口香糖吃。目前,警方仍在补充侦查,等待一审第二次开庭审理。

  • 责任编辑:韩太召

人参与 条评论

标签: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