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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昌江1名派出所长驾警车肇事致人死亡被停职(图)

3月18日22时20分,海南昌江石碌城区东风路与环城东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昌江县公安局太坡派出所所长吴某驾驶警车(琼03203警)与一辆两轮摩托车相撞,摩托车司机王某当场死亡。

  警方释疑

  回应一:出事所长从市局学习完回所里,并未酒驾

  3月20日下午,昌江县公安局政委陈东向人民网记者独家回应此事。“当天是昌江公安局太坡派出所所长吴某开的警车。”陈东向记者证实,事发时吴某刚刚参加完县公安局组织的学习,在驱车赶回所属派出所途中,行驶至东风路与环城东路交叉口时,与王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

  陈东告诉记者,每周二晚8时至10时是公安局的“警营读书日”,局党组班子和各个派出所所长都要参加。至于死者家属提及的吴某涉嫌酒驾一事,陈东称,根据检测结果,吴某并没有酒驾,而平时,吴某也并不经常喝酒。

  记者同时从事故处理的东方市公安局确认,吴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检测结果已经出来,吴某并未酒驾。据吴某同事万警官介绍,吴某担任太坡派出所所长已经3年多,至今未婚,平时工作非常认真,也不喜饮酒,在前年公安部的“清网行动”取得骄人成绩荣立一等功。

  回应二:事发时出事所长第一时间报警,为避免触动死者家属激烈情绪而避开

  陈东表示,经过调查,事故发生后,吴某确实是第一时间报警和拨打了120电话。同时,事发后,县公安局长麦宏章带领交警、刑警、纪委并连同县检察院等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此事。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到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工作,并成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指导协调事故的处置及维稳工作。

  陈东说,由于当时死者家属、朋友情绪太过激动,为避免触动他们的激烈情绪,经过简单讨论,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决定让吴某先行回避,接受调查。

  最新进展:出事所长已经停职,接受调查

  据了解,目前事故的处理工作已经移交到东方市公安局,与此同时,海南省公安厅亦第一时间指派警务督察总队、交警总队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连夜赶至昌江,对事故现场进行全面调查。

  目前,事故调查工作正在进行当中。驾驶出事警车的吴某已经停职,接受调查。(记者吴声婧)

  •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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