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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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房当日就签约、付中介费
方子哥的妻子颜女士告诉记者,2012年6月7日,她和丈夫想给刚结婚的儿子买套房,“我怕上当,为安全起见,我还专门上的搜房网。”颜女士说,他们打算在千鹤家园小区买房。很快,她通过网站看上了一套三居室。
“我觉得通过中介安全系数会高些,于是找了一家知名的中介公司。”颜女士说,她给中介公司打完电话,当天下午2点多,她就在业务员的带领下看了房。因为很满意,下午4点多,业务员将房主李佳霖约来和她见面。当天下午,颜女士就和李佳霖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向中介公司交了11万元中介费。
“当时看到那个女孩,感觉很朴实,面相憨厚。李佳霖说她是单身,我当时还想,这么好的女孩子,还琢磨着给她介绍对象呢!”事后方子哥说。
●律师点评
买房人要先核对户主真实身份
方家的代理律师、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旭告诉记者,从表面上看,方子哥夫妇的做法没问题,他们选中房子,交纳中介费以便办理手续。“但他们签约、交钱,都太快了。”
陈旭表示,买房人在买二手房前,必须亲自确认房主真实身份,卖房人的证件是否真实、卖房人是不是真正的房主,户主和卖房人是否一致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前提。
2
未过户就已付大部分房款
2012年6月8日,颜女士和房主李佳霖、业务员一起进行网签时出现问题。
由于方子哥家想申请贷款,但到银行审查时,发现房本户主姓名和户口本名字不一样。房本上是李慧,而户口本、身份证却是李佳霖的。李佳霖说她变更房本再办。第一次网签因此撤销。但当日,颜女士还是支付20万元定金给李佳霖。为了尽快过户,颜女士同意支付全款。
颜女士说,此后她分多次往李佳霖指定账户汇款,半年后,房款只剩最后50万元没交,计划过户后支付。“没想到过户前,李佳霖的电话突然打不通了。”
●律师点评
房款应存入托管账户过户再划拨
陈旭律师表示,二手房交易可以通过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钱款。“也就是说,颜女士在支付房款时,不应该将钱直接支付给李佳霖,而应该做银行托管。”
如果交易成功,银行会将钱款划转到李佳霖名下,如果房子没有交易成功,房子没有过户,银行会把钱还给颜女士,这是房屋购买过程中,购房者的一个防范措施。
“但是颜女士恰恰不了解这个常识,没有选择银行托管。”陈旭说。
对此,颜女士觉得委屈,“我们不知道有银行托管账户,中介公司也没说,他们只说怎么付钱跟房主协商。我没买过二手房,我哪儿懂啊!”
3
卖主被抓后才知房产抵押
颜女士说,直到听说李佳霖因为涉嫌诈骗被抓,她还不知道房子出了问题。“当时我还想,她虽然被抓了,但房子还在啊。后来有人找我,我才知道这套房子加上我已经有3个买主了,而且房子还抵押给银行了。”
已经签了合同,正在办过户的房子怎么能被抵押?
颜女士说,中介公司第一次办网签是在2012年6月,三个月后撤销;当年12月第二次网签,但中介公司误将李佳霖的性别写成男性,被建委退了回来。第三次网签,又因为没有改全信息被退回。2013年2月6日,第4次网签终于成功了。而李佳霖正是趁变更房产证姓名的空当,将房子抵押给了银行,此后,李佳霖给了方子哥一家一个假房本。
●律师点评
中介没审查房产状态应承担连带责任
陈旭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房本上会记录抵押情况,但中介公司在房产证变更后没有再次核验。李佳霖先用无抵押的真房本骗过中介公司,然后以改名为借口拖延时间,抵押房子贷出500万元。中介公司后来也没有实时监控房子的状况,在三次网签合同上都赫然注明房屋“未设定抵押”。
陈旭律师告诉《法制晚报》记者,中介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收了11万的中介费,却未严格审查。出事后,虽然中介公司退回了中介费,但是方子哥一家支付的393万元的钱拿不回来了,房子目前也不是他的,中介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