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大公社会 > 社会要闻 > 正文

热闻

  • 图片

川大学生“因丑杀人案”宣判 凶手被判死缓(图)

备受关注的曾世杰“因丑杀人案”,28日下午2时30分在成都市中院宣判。因被人嫌弃样貌丑,曾经的县高考头名、某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曾世杰,在校园内持刀行凶致3名校友1死2伤。

  四川在线消息 备受关注的曾世杰“因丑杀人案”,28日下午2时30分在成都市中院宣判。2时20左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外已经拉起了警戒线,来往走动的人们都一脸严肃。

  因被人嫌弃样貌丑,曾经的县高考头名、某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曾世杰,在校园内持刀行凶致3名校友1死2伤。2010年12月29日,成都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曾世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2年3月19日,省高院作出裁定:撤销死刑判决,发回重审。

  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曾世杰死刑,缓期2年执行。

  • 责任编辑:晃彦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