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政局的电脑上,肖栋填写了离婚协议。
这是一份极其简洁的离婚协议。
离婚名义:感情破裂;
财产分割:无;
子女归属:无。
民政局工作人员问:是否需要调解?答:不需要。
于是夫妻双方签字,工作人员盖章,收回结婚证,颁发红皮银字的离婚证。眼看着好好的结婚证被人收回,啪给剪去了一角。肖栋内心还是挣扎了一下。他突然对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说:“(结婚证)你能不能给我保留啊?万一有一天我后悔了,我要是回来复婚,我拿这个(离婚证)再换回来好不好?”工作人员一怔,“回来复婚啊,回来复再给你发一个。”
回到北京家里,肖栋趁着新鲜劲,拿手机 把离婚证拍了下来。此举遭到了老婆的训斥,“你拍它干嘛,又不是什么好事儿,千万别出去宣扬啊。”
妻子不仅不让肖栋对外说,从此还把离婚证藏了起来。“首先她觉得这件事儿不好,其次,也不想让别人来问她你就不担心你老公怎样怎样之类的问题。”
对于妻子是否有这方面的担心,肖栋还是有信心的,俩人有时也会开玩笑,说肖栋若真犯了错,他就净身出户。
两人也没有太刻意地一直隐瞒父母。2013年春节回家过年,一天晚上吃完晚饭与父母聊起了时下的高离婚率,肖栋就随口说:“我们也离了。”父母还不信,直到肖栋解释说是为了买房,他们才相信了。为了房子离婚,老人倒也勉强能接受,但也告诫他们赶快把事儿了结了去复婚。
没想到,复婚还真出了波折。
离完婚,他们很快以妻子的名义购买了大房子,这套房子离妻子的公司也非常近。
结果2013年初,她公司搬家,那套房子反而又变得距离遥远而不方便了,于是他们又仓促地把那套还没来得及装修的房子转手了。但这套房子,房本还没下来,所以尾款还未结清。
2013年底,妻子怀孕了,预产期2014年7月,但房子还没买好,肖栋决定等买好房子,再复婚办准生证。不仅时间很紧迫,他们还失去了享受首套房首付的资格。
离婚的价值,就这么下跌了一半。
朱莉的故事
朱莉夫妻是2012年年底登记结的婚,2013年6月就选择了离婚。虽然两人都来自外地,但找工作时双双解决了户口,之前在北京也没有任何房产,本来他们可以顺顺利利地买套房子的。
只因为她老公之前为了尽孝心,在老家以自己的名义贷款给他父母买了一套房子,结果现在他们两口要在北京买首套房时,却只能以二套房的首付买了。他们又想一步到位,直接买套大点的,但拿不出二套房六七成的首付,最终选择了离婚。
朱莉与老公两人也都是80后。
最开始两人还有侥幸心理,认为刚登记结婚不久,系统里婚姻状况估计还没来得及变更。2013年6月决定买房时,到房管局一查,他们的婚姻状况已经变成已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