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林森浩是否一定执行死刑
等待法院进一步认定
林森浩一审被判死刑,黄家还能有民事赔偿吗?
黄洋家属的代理律师刘春雷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对此宣判结果,家属及他都表示满意,至于下一步会不会有民事方面的诉讼,要等待黄洋家属的意见。
对此,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青松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林森浩被判处死刑,在法理范围内,并没有什么不当。
“不过,林森浩是否一定要被执行死刑,仍要等待法院的进一步认定。”张青松称,因为,我国对死刑的判定是犯罪行为极其严重,如果林森浩并不是必须要执行死刑,可缓两年执行,将来又可能会改判无期,但是认定是否“必须执行死刑”,法律上并没有明确指定,一切要靠法院来斟酌。
“一审判决没有争议,但是黄洋的家属现在仍可以提出民事诉讼,要求林家的赔偿。”张青松称,因此,此案还将要等待进一步的进展。
案情回顾
◎案发
2013年4月1日
复旦2010级在读医科研究生黄洋身体出现不适,当晚被送至该校附属中山医院就诊。
4月11日
上海警方通报,在黄洋所在寝室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警方锁定黄洋同寝室同学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
◎侦破
4月12日
林森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4月16日
黄洋因急性肝衰竭,抢救无效身亡。
4月25日
上海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林森浩。
10月30日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透露,该院立案受理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案。
◎审判
11月27日
上海市二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林森浩当庭供认了起诉书指控其采用投毒方法致黄洋死亡的事实,但对作案动机、目的和犯罪故意进行了辩解。法院宣布择日宣判。昨日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华西都市报记者罗道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