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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枪杀孕妇警察一审被判死刑 称会上诉

据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央视新闻”消息,今天,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西警察枪杀孕妇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胡平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胡平称会上诉。

  2月13日上午,广西贵港市平南县警察胡平涉嫌故意杀人案在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3年10月28日,广西平南县大鹏镇公安局民警胡平酒后在该镇某米粉店购买食品时,因米粉店不卖奶茶,遂拔枪打死已怀有身孕的女店主,其丈夫中枪侥幸未死。图为被告人胡平。

  • 责任编辑:郑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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