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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城管连抽妇女十几耳光 事后称“打错了”

  记者:这个事情您后来有调查过吗?

  “当时的那个情况也不允许我调查。”

  记者:事情发生当天李发莲有没有去找你?

  “这个我现在忘了。”

  对于打人事件,湟中县城管监察大队长梁增虎始终以不知道、不清楚、忘了作答。次日,湟中县城管局局长顾非凡专程找到栏目,并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但在这份情况说明中只提到城管局已与李发莲、李梅等人达成赔偿协议,不仅没有对城管队员动手打人的处理意见,甚至事发时的具体情况也只字未提。

  “因为那一排的违法建筑特别多,前期下了一些责令整改通知书,但是老百姓一直没有整改,所以过去对这些违法建筑进行强拆。”

  顾局长说城管队员当天是对违法建筑进行强拆,然而多巴镇政府出具的情况说明当中却称城管队员当天是对销售水泥造成扬尘的店铺下发整改通知书,究竟事发当天城管队员执行何种公务?为什么同一事件会出现两种不同版本的情况说明呢?

  记者:据咱们城管局后期的了解,当天双方发生了纠纷,可能双方有些肢体冲突,咱们的调查结果是什么?是不是有纠纷发生?

  “对,我们的人也调查了,调查当时确实有肢体的冲突。”

  记者:这件事情您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我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应该是12月份。”

  据了解顾非凡是10月份刚从西宁市城东区城管局调任至湟中县城管局担任局长的,那么这件事为什么主管局长不知情呢?是工作人员瞒报了相关情况,还是另有原因呢?既然12月份得知此事,那么为什么城管局迟迟不作处理,直到记者采访时才与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呢?

  “一直是通过公安部门来解决这个事,但是最后可能跟公安部门解决的问题有出入吧,一直就搁置了这么长时间吧。”

  顾局长表示,目前湟中县城管局已经向李发莲、李成云、李梅等人支付了医药费和慰问金,并且按照内部管理办法对涉事队员进行处理。

  事件至此,相关部门出具的所有情况说明始终没有还原当天的情形,但是暴力执法的事实不容狡辩,城管队员作为城市管理的执法者理应从自身做起,树立良好文明的自身形象,才能督促其他行业文明守法。我们也希望湟中县城管局能够认识到工作中的错误与不足,尽快改正不正之风,栏目也将会持续关注对涉事城管队员的处理决定。

  • 责任编辑: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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