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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乡村17岁夫妻见面三五月即“相门户”过夫妻生活

见面礼收下后,两个孩子再相处3、5个月就可以“相门户”,按正常夫妻一样生活了,这种类似于定亲的活动需要更大一笔资金作为支撑。”  见面礼收下后,两个孩子再相处3、5个月就可以“相门户”了,这种类似于定亲的活动需要更大一笔资金作为支撑。

  曾经退亲

  这场婚礼虽然热闹,但却只是王立新“理论上”的第一次结婚。原来,两年前他曾经“娶”过一名妻子。

  在农村,十七八岁结婚是常有的事情,但又不符合法定结婚年龄。为了让孩子们早点“成家立业”,普遍的做法是两家人先“相门户”,按正常夫妻一样生活,到了法定年龄后再举办婚礼。

  王立新也是如此。17岁时,他和同村一位女孩经人介绍相识,给了见面礼后不到3个月就“相了门户”。“当时也想弄得场面大一点,请主持人啥的,但是因为不到结婚年龄,不能太声张。”王月喜说。

  即便如此,当时的“相门户”也宴请了2天,乡亲们都来祝贺过。两个17岁的“大孩子”就这样开始了夫妻生活。

  但好景不长,一年后,王月喜决定退亲。退亲的理由很简单:女孩看着浮躁,“不安分”。没有证据,这不是一个可以说服女方家庭的理由,甚至一度导致两家人刀枪相向。

  王月喜还是坚持退婚。

  退婚对于王月喜来说,只是金钱上的一些损失。按照当地风俗,彩礼会在“相门户”时写在一张红纸上,一式两份,由男女双方分别保管。如果女方提出悔婚,那么要将彩礼如数退回;相反,如果男方悔婚,则要将彩礼作为赔偿,如数赔偿给女方。

  “我们当时没有写这张红纸,所以我赔得少,就是已经给的不能再要回来了。”说到这里,王月喜笑得有些狡黠。

  这场被“不安分”三个字结束的婚姻,以王月喜见面礼加上“相门户”时包的红包、“三金”,共计2万多元结束。而当时讲好的结婚时再追加的2万元彩礼,因没有书面协议而不了了之。

  事后,王月喜说,自己家敢退婚,“除了没写红纸单,最重要还是因为自己家里条件好。”他觉得,在农村,很多人在彼此不太熟悉的时候就草草结婚,即便后来发现彼此不合适,也会因为彩礼而不得不“凑合着过日子”。

  这一次,王月喜并不打算悔婚,“证都领了,不能随便退啦。我相信这个(儿媳)一定比前一个好。”

  本刊记者 张子琦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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