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里,张海还曾检举健力宝集团祝维沙等人的犯罪线索,但因警方尚未查证属实,因此没有认定他有立功表现。
入狱之后,张海立功减刑的想法也从未间断。2009年,中国足坛反赌打假风暴时,媒体还一度曝出张海为求减刑在狱中举报假球的消息。后来该消息得到了张海律师徐玉发的否认。
张海的努力,在当时也得到了丰厚的回报。最终他获得了两次减刑机会,第一次从10年减为8年,第二次减到6年,最终得以于2011年年初提前出狱。
截至目前,官方尚未公布张海是如何减刑出狱的具体细节。但有知情者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张海入狱后的两次“立功”,其中至少有一次,是通过检举他人犯罪事实而获得重大立功的。
越狱捷径
在监狱中,像张海这样,走这条“越狱”捷径的犯人绝非孤例。一些虚假立功的操作手法与张海案如出一辙。
服刑者先通过狱外的帮手向办案人员行贿,购买正在调查的案件线索;然后勾结监管人员或通过律师会见渠道,将线索传递到狱中;最后由服刑者在狱中向司法机关“举报”自己层层买来的案件线索立功。
2008年6月,宜昌市的犯罪嫌疑人王功武因受贿羁押在看守所期间,“破获”了看守所外发生的一起盗车案,并将涉嫌盗车的周某检举到看守所,获得减刑。这一剧情即由王功武的律师晏某导演。
看守所提供的检举材料显示,2008年3月21日,王功武向其管教干部检举了一宗盗车案的线索。检举材料中对案发时间、地点、盗窃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家庭住址及被盗助力车价格等,都写得一清二楚。
而王功武的举报信息,均是他的律师晏某以4900元的价格从宜昌西陵公安分局云集刑警中队一民警高某处购得。
嫌疑人被羁押期间举报外部新发犯罪,让检察官都不敢相信。真相大白后高警官和晏律师因犯辩护人伪造证据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王功武也因为受贿13万元,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没有狱外关系,也能立功。同监室内的犯人合谋,一人佯装脱逃,多人举报立功减刑。
2004年11月6日,在河南省驻马店市监狱服刑的罪犯白玉岗、樊献明与在同监服刑的李广、张爱国预谋,由张爱国假装脱逃,然后由白玉岗、樊献明向监狱举报,制造白玉岗、樊献明立功的假象。经驻马店市监狱刑罚执行委员会研究,认为白玉岗、樊献明阻止他人重大犯罪,避免了一起罪犯脱逃、杀人的恶性重大事故,属于重大立功。最终驻马店法院裁定,对白玉岗减去刑期17个月。且在樊献明已于2004年上半年被裁定减去刑期14个月的情况下,又作出对樊献明减去刑期20个月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