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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铁路局原副局长被判死缓:金条现金堆满2所房子

相比赚钱的本事,马俊飞实在不会藏钱。从呼和浩特到北京,马俊飞又是购房又是租房,在挥之不去的恐惧中,金条、美元、欧元、价值不菲的收藏品,逐渐堆满了两所房子,直至2011年6月案发。

  不消费、不退赃

  实际上,在马俊飞上任之时,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已经身陷囹圄,刘志军势力也初现被瓦解的征兆。

  马俊飞对此并非没有警觉。知情人透露,马俊飞在这个位置只能选择“干还是不干”。不干,一辈子就会默默无闻;干,就要背负身陷囹圄的风险。

  上述人士表示,马俊飞本人比较“老实本分”,也没有其他不良嗜好,“用钱”的地方也不多。有关材料显示,马俊飞一直在呼市铁路局招待所居住,与妻子十几年的合法收入为500多万元。上任副局长前,他以合法收入在包头和北京分别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和一辆价值30余万元的皇冠轿车。

  接近马俊飞的人表示,其实自收受第一笔贿款后,马便如坐针毡。

  他曾向办案人员表示,有人拎着内存百万元的皮箱,直接就放到办公室,不收就会被人视为异己,“上了贼船下不来”,只能任由金条和现金逐渐堆满房子。

  上述知情人说,马俊飞几乎没有动过贿款,这也是马被轻判为死缓的原因之一。

  有参与案件的人曾经不解地问马俊飞:“这么多钱放在那里,你不消费,也不退赃,为了什么?”他回答,开始是心存侥幸,但是越到后来,就越感到那些现金和金条是不定时炸弹,一点侥幸的心态都没有了。不消费,是为了将来轻判一些;不退赃,是因为不知道该怎么退,也无法退还。

  司法材料显示,出事前,马俊飞的妻子经常在北京居住,但对他在北京租房的事情毫不知情,对其在呼和浩特购置的房产也毫不知情。马俊飞的孩子也未纠缠到此案中。而真正让他得到解脱的,是终于被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

  于是,在办案机关只掌握了300万元受贿线索的基础上,他一股脑地交代了剩下一个多亿的赃款和赃物。

  而随着刘志军以及马俊飞等人案件宣判,铁路腐败系列案件也进入了集中宣判期。

  据本报记者了解,刘志军案最大的“掮客”商人丁书苗、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苏顺虎、昆明铁路局原局长闻清良、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局长林奋强等人均将在近期宣判。

  • 责任编辑:郑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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