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护:专家草案至今无官方回应
虽然善待说立法保护动物是长远的事,他们“不敢期待”,但是一些动物保护人士还是积极推动着动物保护立法。
2008年12月22日,由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牵头的中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稿)》研究项目启动。后来因强调“动物福利”,即强调动物的生理福利、环境福利、卫生福利、行为福利和心理福利,强调各种动物从生至死应拥有最基本的权利,《动物保护法(建议稿)》在征集意见过程中,遭到不少质疑。经过法律专家讨论,决定改变提法,起草《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
《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首席起草专家、中国社科院法研所教授常纪文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表示,结合中国的国情,起草小组提出坚持一个动物福利保护的最底线,就是反虐待。
2009年9月公布的《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提出“禁食猫狗肉”。具体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民族和风俗情况,可以决定禁止屠宰犬、猫,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及其肉制品的区域”、“违反本法规定,在禁止屠宰、食用或者销售的区域内屠宰犬、猫,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及其肉制品的,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具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猫狗是有情感的动物。现在已经有了可以替代的食物,人不一定非得吃猫狗,那些喜欢吃猫狗的人不能把自己嗜好、口味建立在伤害有情感的动物身上。”常纪文解释为何在建议稿中提出“禁食猫狗肉”。
但是,这个规定又引起了轩然大波。很多网民表示,同意加强对动物的保护,但对“禁食猫狗肉”持保留态度,认为处罚条件太过苛刻,也有不少反对者认为它有损人吃肉的权利。
巨大的压力之下,常纪文甚至还不得不发文澄清称,因为吃猫狗肉涉及一些民族和地方的传统和风俗问题,《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采取了灵活的处理方法,那种认为完全禁止国民吃猫狗肉的理解是错误的。
常纪文介绍,《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提交后,目前尚未有官方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