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空姐代购案重审今日上午宣判,李晓航在家人和律师的陪同下来到法院等待审判结果。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空姐代购案重审今日上午宣判,李晓航在家人和律师的陪同下来到法院等待审判结果。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空姐代购案重审今日上午宣判。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空姐代购案重审今日上午宣判,李晓航在家人和律师的陪同下来到法院等待审判结果。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原标题:空姐代购案重审判3年 一审曾判11年
新京报讯 (记者 张玉学) 今日上午,空姐代购案重审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重审一审宣判,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李晓航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万元,李晓航被法院当庭收监。另两名被告褚子乔和石海东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和2年4个月。今日早上9时10分许,被取保候审的李晓航在家人和律师的陪同下来到二中院。李晓航,女,曾是海南航空公司空姐。2012年因网售走私化妆品行为被一审判刑11年,罚金50万元。李晓航不服二中院的判决,于2012年9月提起上诉。2013年1月二审开庭。2013年5月,北京高院二审将此案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