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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听证稿)中,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将地面停车收费从2006年的每月100元提高到了300元,一些听证代表认为价格过高。
湖南省物价局住房旅游与服务价格处处长邓荣幸解释,根据住宅小区室内停车场停车成本核算,每个车位要7万至9万元,维护费用每月需要90元至100元。所以,按照长沙市的人工成本计算,每月需要300元才能维持正常运转。
而因地面停车位占据了公共绿化面积,影响无车业主的居住环境,《听证稿》提出将收取的70%的停车费用于维护小区公共设施,来补偿业主。
此外,一部分人反映公立医院免费停车1小时太短,要求增加到2—5小时。
对此,邓荣幸表示,部分公立医院停车位特别紧张,门诊、急诊、住院病人多,每天急救车辆、搭车就诊车辆、短时招呼探视病人车辆超出停车位周转极限,停车收费必须兼顾公平与效率,既要鼓励医院职工车辆院外停放,又要鼓励加快车位周转,重点保障急救车辆、开车取诊查结果等车辆的通行。
在10日上午举行的听证会上,听证代表也是各抒己见。长沙精英保险代理公司业务经理刘宏志认为,交通事故、故障、违法车辆指定停车场,消费者选择余地很少,“天价停车费”的案例并不鲜见。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间一般较长,他建议按天收费,同时应设最高限额标准。
长沙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陈洪林表示,车站码头收费矛盾突出,长沙火车站系上世纪70年代所规划,停车场的建设理念较为滞后,造成了如今的停车难问题。不少车辆长达数天甚至上10天占用公共停车位,对于此类情况,他认为要收取高额的停车占用费。
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副秘书长阮曼玲提出,对未履行职责的停车场,造成车主损失的,应该增加赔偿额度。
湖南省物价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罗懿表示,物价部门会认真梳理研究25位听证代表的合理意见,同时也会对有分歧的地方释疑解答,从而进一步完善机动车的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