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艾广栋的妻子谢玉凤及5个孩子。孙逸桦摄
人民网邯郸12月8日电 因为长期被征收“糊涂”的社会抚养费,河北省邯郸市邱县梁二庄镇龚堡村村民艾广栋于12月4日上午来到该村党支部书记(以下简称村支书)艾连坤家中讨要说法,最终却在村支书家中因为喝农药中毒,经医院抢救无效后身亡。
今年45岁的艾广栋与其妻谢玉凤共有5个孩子,四女一男,老幺是4岁的儿子。从2003年有第2个孩子后,村干部们就开始上门征收社会抚养费,当时要求一次性支付7千元。“我们家很困难,一次性根本拿不出那么多钱,然后他们就时不时来上门收钱,有时候拿走2百,有时候拿走5百,都没开过发票。有了第3个孩子后,他们就要求一次性缴6万块钱,我们更是负担不了。”谢玉凤回忆道。
社会抚养费是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2003年出台的《河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程序》中提到,收到费款或者罚款后,收费(款)单位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征费(罚款)票据。既然村干部们并未给出过征费票据,也就无法确定这些罚款是否已缴至上级部门,还是已被截留。
根据2003年的《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居住在平原、丘陵的,只有1个女孩的农村夫妻,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1个子女。按照该条例,艾广栋夫妇的第2个女儿在准生范围内,却也被强制要求征收社会抚养费。
同时,《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对于农村居民违规生育第2个子女的,按不低于本乡、民族乡、镇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2.5倍的金额征收;违规生育第3个子女的,按生育第2个子女的征收金额各加100%征收;违规生育第4个以上子女的,征收金额以此递进累加。
条例中对于超生子女的征收金额有明确界定,但村干部们在向艾广栋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时,并未解释征收多少钱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