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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星诉东莞市政府案今开庭 要求公开致残复查结论

冀中星状告东莞市政府一案今天将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今年8月1日,冀中星曾向东莞市政府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东莞市政府公开对其在东莞被殴打致残案的复查结论。

  中新网12月6日电 冀中星状告东莞市政府一案今天将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因冀中星今年7月20日在北京首都机场制造爆炸案而备受关注。冀中星自称8年前遭东莞新塘村治安队队员殴打致脊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瘫痪,要求东莞市政府公开自己被殴打致残一案的复查结论。

  首都机场爆炸案牵出8年前“致残案”

  今年7月20日,冀中星携带着自制的爆炸装置,从山东居住地独自乘长途汽车来京,并于当晚6点多在首都国际机场T3航站楼二层引爆了爆炸装置,造成本人重伤、一民警轻微伤。随后,冀中星被警方当场控制并抓获。

  8月29日,朝阳检察院以涉嫌爆炸罪对冀中星提起公诉。9月17日,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冀中星坚称到首都机场是为反映诉求并非为“爆炸”,辩护律师也为其进行了无罪辩护。10月15日,朝阳法院一审以爆炸罪判处冀中星有期徒刑6 年。

  一审宣判后,冀中星以过失引发爆炸、量刑过重等为由提出上诉。北京市三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就冀中星出于对相关部门处理其受伤致残一事不满而实施爆炸的案件起因已予认定,事实清楚,量刑适当,应予维持。

  宣判后,法院允许冀中星哥哥等家属会见了冀中星。冀中星哥哥称,法官告知他们过段时间会将冀中星送回山东老家,监外执行。

  至此,这起事件因二审宣判告一段落。然而,冀中星所提到的诉求,也就是8年前的一起“致残案”尚未有答案,社会仍在质疑,究竟是何种原因让冀中星选择如此极端的方式?

  “殴打致残”还是“交通事故”引争论

  关于“致残案”,究竟是交通事故还是殴打致残,始终是冀中星、龚明照(当年乘坐冀中星摩托车的龚涛)与警方争议的焦点。冀中星在2006年写的博客中称,2005年6月28日2时许,自己在东莞骑摩托车搭乘客龚涛去厚街新塘,途中遇到警察巡逻查车,遭到治安队员持钢管追打,造成腰椎体骨折导致完全性瘫痪。

  冀中星的老家山东鄄城县相关部门7月21日回复媒体时称,冀中星曾在广东东莞市打工,以开“摩的”为业,于2005年6月28日,驾驶一辆摩托三轮拉客在经过东莞市厚街镇新塘村治安队门口时,冀中星和其所拉的客人龚涛遭到新塘村治安队队员殴打,致使冀中星脊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瘫痪。

  对上述说法,东莞方面并不完全认同。7月21日下午,东莞市委宣传部对外发布了《关于冀中星反映被治安队员殴打致伤问题的情况通报》,否认了冀中星被殴打致残的表述。通报称:2005年6月28日凌晨2时至3时,冀中星在厚街从事摩托车载客行驶至厚街新塘村治安队门口附近,与在路上巡逻的治安队员发生碰撞,冀中星及乘客龚涛倒地受伤。

  通报还强调,根据厚街公安分局解释,因整个案件过程没有其他路人及群众围观,至今仍没有证据证明治安队员殴打冀中星、龚涛的情况,故该案仍在调查中,如若查实,将依法处置。

  在此之后,冀中星当年搭载的乘客龚明照(龚涛)现身。他在给东莞市公安局信件中称,冀中星系被治安员殴打致残。在长达七页纸的信件中,他详述了冀中星被打的经过。东莞市公安局也确认已收到龚明照的信件。

  • 责任编辑:郑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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