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李某某案二审宣判“战争才刚刚开始”?
11月27日法院宣判结束后的法庭教育阶段,法官特别对当场听取判决结果的李某某说:“作出这样的判决,跟你是谁的儿子没有关系。”
本报记者贺莉丹北京报道
2013年11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宣判,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意味着李某某将面临10年刑期。
判决后各被告方态度出现分野。11月27日下午,被告人之一小魏的辩护律师胡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小魏及其家属对判决结果都“非常满意”,“这在他们的预期之内”。
就李某某方在二审判决下达后是否会申诉?李某某的二审主辩律师张起淮在11月27日晚间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肯定了要申诉的主张,“只要法定程序许可的,我们都会往下走。”
张起淮感叹,二审的判决结果,“是在我们的预料之内,预期之外。定他有罪10年,他一人的刑期是其他三个未成年人的总和,是跟他同龄的大魏的2.5倍,这个量刑肯定错了。”
新华社报道显示,法院方面解释,李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属于犯意提起者、主要暴力行为实施者,地位与作用明显大于其他被告人,且无悔罪表现。鉴于其犯罪时系未成年在校学生,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11月19日二审庭审共计约13小时。有被告辩护律师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在本案二审中,李某某、王某及其新律师均认为,此案件为一起卖淫嫖娼案而并非强奸案,因此坚持作无罪辩;而其他3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坚持做罪轻辩。“二审辩护策略的分野与一审相似。”一位参与二审开庭的被告辩护律师告诉本报记者。
而张起淮称,他为李某某做的是“存疑之辩”,“一审的判决事实和证据不足,应该查清事实,发回重审。法院认定的那些证据不足以能够定罪,用的是证人之间相互矛盾的口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