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已着手调查
“10月14日,我们确实收到程业进举报望城镇政府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砍掉樟树的材料,现已转到相关部门。”
新法制报记者来到望城镇采访,当问到程业进的樟树被砍一事,望城镇党委书记徐宝林说:“这是市里的要求,我们可以这么做。”
尽管遭到当事人的质疑,程业杆强调:“这块地是村集体的地,不是私人的,程业进开荒种的樟树被砍掉后,将土坡推平,他还可以继续种树,树的钱会补给他的。”
对于政府给出的评估价格,程业进表示不能接受。樟树被砍掉之后,程业进来到省森林公安局上访。
省森林公安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10月14日,我们确实收到程业进举报望城镇政府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砍掉樟树的材料,现已转到相关部门。”
新建县森林公安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已经着手调查此事。
“政府征收征用土地应按程序书面通知村民”
“在工程建设需要征收、征用土地时,应该按程序书面通知村民,遵守法律程序进行协调。”
对于当事人不在场作出的资产评估书是否有效?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志云认为,从严格的征地程序来看,政府在未与被征地村民达成征迁补偿协议之前,对征迁土地上的青苗所做的单方评估,仅能作为日后青苗补偿的参考。另外,政府在开展此项评估时应引入第三方公证机构在场以证明其客观性。
刘志云认为,在青苗事实已被清除后,虽然该等评估在程序上存在瑕疵,但由于客观情形已无法复原且有公证机构在场,该评估结果在诉讼中通常也会为法院所采纳。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柱国则认为,单方面的资产评估是无效的,政府在程序上违法。
福建乐丰律师事务所主任林建章认为,政府在村民不同意且未与村民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就砍掉樟树,违反征地青苗补偿相关规定。而现行关于珍贵树木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法律法规,并未区分人工种植和野生。
王柱国认为:“政府部门在工程建设需要征收、征用土地时,应该按程序书面通知村民,遵守法律程序进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