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11月3日新媒体电(记者邹婷玉 程群) 10月28日,广西平南县大鹏镇发生一起杀人案,该县公安局民警胡某酒后在该镇某米粉店购买食品时,开枪将女店主吴某及其丈夫打伤,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本应是“执法者”角色的胡某为何成为“行凶者”?持枪在身的胡某,是否在执行公务?当地警方枪支管理是否存漏洞?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开枪前是否曾发生争执
事件发生后,伤者蔡世勇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自己右肩锁骨附近中枪,28日当晚子弹已经取出,没有生命危险,但仍需住院治疗。两个女儿由母亲帮忙照料。
蔡世勇回忆说,28日晚10时许,他和妻子吴某正坐在自家螺蛳粉店内一张桌子后面的躺椅上看电视,“我坐在靠外面的位置,那个人(指胡某)进店后,问有没有热狗和奶茶,我回答说没有。”
蔡世勇称,这时胡某往店里走,手里拿着枪,由于事情来得突然,他十分紧张。胡某到了他面前的时候,他吓得一句话没说。没想到胡某先是对天花板开了一枪,然后对蔡世勇开枪,击中他的右肩。
“我中枪后,小声跟老婆说给姐夫打电话报警,不过那个人紧跟着朝我老婆开枪。”蔡世勇说:“我老婆头部、腹部各中一枪,她怀有身孕,送医院后不治身亡。”
事后,贵港市公安局通报称,犯罪嫌疑人是平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胡某,酒后到米粉店购买食品时,与店主发生争执,开枪杀人。
对于“发生争执”的说法,蔡世勇并不认同,他说,当时和胡某并没有发生争执,从胡某进店到开枪,不过几分钟的事情,他也不知道胡某为什么开枪,只是看得出来胡某喝了酒。
一位不愿具名的大鹏镇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说,“米粉店离派出所约50米,我们在所里听到米粉店内传来第一声枪响时,就赶紧出警,接下来的几枪间隔时间都很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