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虎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新快报》记者刘虎已被三分检批准逮捕。昨日,刘虎家属提供的《逮捕通知书》印证上述消息。
刘虎代理人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表示根据会见刘虎了解的情况,认为其不构成犯罪,将做无罪辩护。
刘虎在重庆家中被北京警方带走
此前,据《新快报》记者刘虎的妻子秦女士介绍,8月23日中午,刘虎在重庆市渝北区家里,被北京警方和当地社区民警一同带走,刘虎被带走时戴有手铐。秦女士称,家里的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均被带走,另外有几张已注销的银行卡被搜走。
8月25日凌晨1时30分,北京警方的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证实:《新快报》记者刘某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秦女士此前发布刘虎的拘留通知书,称刘虎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拘留。昨天,刘虎家人提供的《北京市公安局逮捕通知书》上称:“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批准,我局于2013年9月30日20时对涉嫌诽谤罪的刘虎执行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刘虎见律师时称已被检方提审
刘虎家人委托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的周泽律师和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的斯伟江律师,担任刘虎的辩护律师。昨天下午,周泽律师说,9月30日上午曾会见刘虎。刘称,检察官9月26日提审了他,对他说,他微博反映的官员的问题,应该向有关部门反映。“刘虎表示,没向有关部门反映而直接发微博,也不是犯罪。”
7月29日上午,刘虎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称其任职重庆期间在处理国企改制事宜上涉嫌严重渎职,致数千万元国资被侵占,涉事企业职工举报多年无果。29日下午,国家工商总局称获悉此事,但未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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