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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姐”龚爱爱案今日宣判 受审时未提及房产问题

9月24日上午8时30分,陕西“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在陕西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龚爱爱还表示,户口本和身份证都是公安机关办理的,不是自己伪造买卖的,自己不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从郑州“房妹”到神木“房姐”,一人多户口似乎已不仅仅是个案。陕西省一名公安部门干部表示,“花钱买户口”多年来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近几年随着户籍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公安部已要求各地清查一人多户的重户问题,这种因为历史原因和非主观原因的重户现象已经越来越少。

  神木县公安局一民警称,龚爱爱事发之前,以各种理由到公安局补办户口的人很多,事发后,“现在基本上没人去补办户口了”。

  此前据媒体报道,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神木县政府工作人员表示,“房姐事件”出来后,不少有多个户口的人已经悄然前往相关公安户籍部门进行了注销,避免自己再成为下一个“房姐”。(完)

  •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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