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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姐”龚爱爱案今日宣判 检方建议量刑两年半至三年

“房姐”龚爱爱被控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将于今日在陕西靖边县法院公开宣判。在此前的庭审中,检方建议对龚爱爱判处两年六个月至三年有期徒刑。此外,5名涉案民警案件也将于同日开庭宣判。



龚爱爱在北京办户口所用照片。

  陕西神木“房姐”事件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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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姐”事件爆出前:

  ●1964年 龚爱爱出生在陕西神木县解家堡乡双卜树村。

  ●1980年 龚爱爱离开农村,寄读舅舅家。

  ●1986年 龚爱爱进入神木县信用联社(神木县农商行前身)大柳塔分社,担任基层信贷员。

  ●2004年 龚爱爱成为神木县农商行兴城支行行长。

  ●2010年 龚爱爱成为神木县农商行副行长。同年当选为榆林市人大代表,获得陕西省“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 责任编辑:郑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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