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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俊峰注射死刑5小时前家属获悉 曾欲吻别妻子

2011年5月9日,辽宁高院二审宣判,法院终审时维持一审判决,判处夏俊峰死刑。沈阳中院消息称,2009年11月,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夏俊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床头的书桌上,摞着一叠强强的画作。其中一张是中秋节时画的,璀璨的星空中半轮圆月,妈妈牵着儿子的手走在通往月亮的彩虹桥上。而在另外一张画里,茂盛的树下有一家三口的剪影,手牵着手面对蓝天,无比幸福。张晶说,这是儿子对父亲、对合家团圆的思念。

  最高法:夏俊峰罪行特别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

  昨天下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微博,提及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意见,认为夏俊峰罪行特别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

  沈阳中院消息称,2009年11月,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夏俊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夏俊峰提出上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认为:上诉人故意杀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上诉人持械致两名行政执法人员死亡,一人重伤,犯罪手段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建议二审法院综合案件具体情节对其依法判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于2011年4月30日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被告人夏俊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夏俊峰违规经营烤串,在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查处时,不服从管理,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即持刀行凶,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对发生的冲突,被害人申凯、张旭东负有一定责任,夏俊峰也负有责任,夏俊峰罪行特别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宣判上述裁定后,夏俊峰在沈阳市看守所会见了其近亲属。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派员监督全部过程。夏俊峰居住地的社区人员也旁听了宣判过程。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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