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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今日宣判 其庭审曾当庭翻供

北京海淀法院定于今天上午9时30分对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海淀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且系轮奸,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

  案情回顾

  2月19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接到一位女事主报警。据女事主称,2月17日晚,她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

  2月20日,海淀公安分局开展工作后,将涉案人员李某某等5人抓获。5人因涉嫌强奸罪,随后被刑事拘留。

  3月7日,检方表示,李某某等5人因涉嫌强奸罪,已被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

  5月6日,海淀警方就此案移送审查起诉,期间因案件复杂延长15天,之后海淀检方将此案退回补充侦查一次。

  7月2日,海淀警方再次就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7月8日,海淀检方就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提起公诉。

  7月9日,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完成立案审查,并决定受理该案。

  7月22日,海淀法院就李某某等涉嫌强奸一案召开庭前会议。

  8月20日,海淀法院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

  8月28日、29日,海淀法院曾就此案进行了两天的不公开审理。(完)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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