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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俊峰今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夏俊峰今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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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张晶微博截图

  夏俊峰妻子:丈夫今日死刑 去看守所见最后一面

  大公网9月25日讯 (记者 宋敖) 今天清晨6时许,新浪微博认证为“沈阳商贩夏俊峰妻子,夏俊峰案当事人家属”的@沈阳张晶在其微博中称,“法院来人了,送达最后一次会见夏俊峰,我疯了,现在准备走”。随后她又发布微博说将去看守所看夏俊峰最后一面,还说道“我发誓在也不哭了……让老公安心走好”。微博地点显示为辽宁沈阳市大东区广宜街,并配了一张家属在途中车内的照片。多个消息源也显示夏俊峰今天将被执行死刑。

  随后,张晶又转发了两条加V认证用户的微博,均来自@孔智勇同一条微博。此条微博发布于今天凌晨4点38分,其中说道,“刀下留人!夏俊峰杀人,我对城管有些失望;裁定杀夏俊峰,我一定会对这个国家失望;他是被迫挥刀自卫!是谁把一个为生计奔波,原本朴实善良的社会底层民众变成了‘恶人’?请还司法的公证,拯救中国的民心!”

  5点30分,孔志勇再发一条微博称,“一个苟活于城市最底层的小贩,也就为了糊口;在死刑判决面前,还要惦记省钱拒请律师;国家像妈妈,我们是孩子;给城管下跪是家常便饭了……。两段视频让我彻底绝望于城管体制和深深体会到司法公证与改革的重要性”。两条微博都配了一张夏俊峰的全家福,并得到了任志强、洪晃、陈坤以及罗昌平等大V的转发和评论,目前转发已近8000,评论已过800。

  夏俊峰是沈阳一名小贩。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和妻子在马路上摆摊被沈阳市城管执法人员查处。在勤务室接受处罚时,夏俊峰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用随身携带的切肠刀刺死城管队员两名,重伤一人。2011年5月9日上午,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终审宣判,辽宁省高级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夏俊峰因嫌故意杀人罪被起诉,判处死刑。

  最近一段时期,一些时间跨度较长、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纷纷通过死刑复核并对罪犯执行死刑。7月12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曾成杰执行死刑,一度引起舆论哗然。曾成杰系原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08年12月,曾成杰因涉嫌集资诈骗被逮捕;2012年2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曾成杰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2013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维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时间跨度前后长达四年半。

  上周二即9月17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聂磊执行了死刑。2010年3月,聂磊指使多名犯罪嫌疑人持械窜至青岛市颐中皇冠假日大酒店夜总会打伤员工多人,损坏物品若干,并涉嫌贩卖毒品。2010年6月被公安通缉;2010年9月被抓获归案。2011年12月,山东黑老大聂磊在胶州法院受审;2012年3月,聂磊一审被判死刑。8月20日,二审维持原判。

  而备受关注的王书金案也将于9月27日上午10时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宣判。而早在2007年3月12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王书金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今年6月25日和7月1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又对王书金案进行了二审第二次和第三次开庭。

  • 责任编辑:赵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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