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大公社会 > 社会要闻 > 正文

热闻

  • 图片

“房姐”案背后四大焦点:量刑或在三到十年

随着“房姐”案今日上午8:30分,在靖边县人民法院开庭,“房姐”龚爱爱的四个身份证、41套北京房产的话题一时间甚嚣尘上。

  假想罪名三

  非法集资。律师说法: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张麦昌律师表示,虽然有浙江“吴英案”前车之鉴,但是按照龚爱爱一案目前披露出的信息来看,还不足以认定为“非法集资”,猜测并不能代替真相。一个最主要的证据是,目前并没有受害人,也没有人进行实名举报。而假如最后警方认定非法集资罪名成立的话,意味着最高可判处死刑。

  焦点二:“房姐”人大代表资格是否被终止?

  律师说法:龚爱爱作为榆林市人大代表,对其采取强制措施,需经榆林市、神木县人大常委会许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如果龚爱爱涉及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本级人大可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资格的终止,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汇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焦点三:“房姐”可能会被判多少年?

  因为检方起诉“房姐”的罪名是伪造、变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即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根据《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此,在没有证据证明“房姐”犯有其他罪名的情况下,“房姐”可能会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管制、拘役、三年有期徒刑到十年的刑罚。至于有无严重情节,法院也将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再做定性。也就是说,在无证据证明龚爱爱犯其他罪名的情况下,“房姐”龚爱爱面临的最高刑期,就是10年有期徒刑。

  焦点四:“房姐”虚假身份下的财产是否将被没收?

  据媒体报道,有法学人士指出,龚爱爱的合法财产应当受到保护。如果龚爱爱的购房款是合法取得,假户口的处罚有专门的法律条文,不应涉及财产处分。如果是违法犯罪所得,将会被返还受害人或者上缴政府。

  因此,在龚爱爱的财产问题上,只分财产来源的合法化问题,至于虚假身份名下的财产,不会因为身份的虚假而被动摇。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龚爱爱财产属于非法的情况下,这些财产将不会被没收。

  除了上述网友关注的问题之外,随着庭审的进行,几个问题也将成为关注的焦点。比如龚爱爱在办理虚假身份时,有无行贿情节;龚爱爱购置房产的钱怎么来的;她买房的目的是否为了洗钱;龚爱爱有无利用人大代表的身份便利,办理虚假身份;龚爱爱是自首,还是被抓的。

  • 责任编辑:辛忠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