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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被刑拘初中生父亲:儿子发微博是出于正义感


 

  律师称杨某行为不构成犯罪

  昨日,杨某的父亲告诉新京报记者,他正在联系律师商讨申诉事宜。下午,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誓华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他已接受杨某父亲委托,为此案做辩护。

  “即便杨某发布的微博被转发了500次,也不能认为就构成了犯罪,这要看微博信息与造成的后果是否有直接关联性。”王誓华表示,杨某还是未成年人,他会抓紧时间会见杨某,了解他发微博时的心理情况。

  ■ 新闻背景

  三条微博质疑警方不作为

  昨天,杨某的父亲称,儿子今年16岁,在张家川镇中学上初三,17日下午,正在学校上课的杨某被警方以寻衅滋事罪的名义带走。

  杨父表示,杨某是在北京上的小学和初中,为了能够参加高考转回甘肃上学,而且杨某学习情况很不错。

  据杨父介绍,9月14日中午,杨某在微博发布消息称,“9·12案发后警方不作为,且多次与群众发生争执甚至殴打死者家属”。当晚,他再发微博,称“警方强行拘留死者家属,与群众发生冲突”。9月15日晚,杨某又发微博称,“钻石国际KTV(案发地)的法人代表是张家川县法院的副院长苏建”。

  杨父称,杨某性格开朗,对社会没有一点仇视,发微博是出于一种正义感。“我儿子跟死者家属又不认识”,杨父强调称,游行是死者家属自愿发动的,与杨某无关。

  张家川县法院办公室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院没有叫苏建的副院长,KTV的法人代表是县法院一名副科级干警的妻子。

  记者昨晚7时查看杨某微博,发现相关内容已删除。

  • 责任编辑:方乐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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