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本人同意 银行是否有权“先斩后奏”?
根据社保局规范申办程序,市民卡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即便委托他人或单位代办的,也需要提供相应的委托以及代办手续。而在办理过程中,无论采取何种方式申办市民卡,都需要本人签字。
对此,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分行却有另外一番解释。该行办公室主任周东向告诉记者,银行对于市民卡“批量办理”的流程跟窗口“零星办理”有所不同。批量办卡为了方面市民,是“先制作,再签字”,在等卡办出来之后,再由卡主签字确认。若市民不同意将市民卡挂靠在工商银行下,可以拒绝签字,改办其他银行。“批量办理”一般是针对单位和企业。
工商银行龙湾永兴储蓄所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反正也是要办理市民卡的,迟早要办,工行也是为了便民。真的不想用可以注销。
对此,温州市市民卡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胡云龙明确表示,办卡之前,必须取得市民的同意。办卡之后也要市民签字确认,银行才可以向市民发放市民卡。而沈先生的市民卡办理,不仅没有得到本人的申请,也没有在放卡时得到本人签字。
市民在被银行擅自办卡之后 如何处理?
其实像沈先生这样的情况,在温州市市民卡推广的过程中不在少数。市区的张小姐,也曾向记者反映过类似问题。由于她本人一直持有建设银行的储蓄卡,因此想将市民卡也挂靠在建行,谁知去社保局办理的时候,被告知自己的市民卡已经被中国农业银行办理。之后,她为此注销、申请,又跑了一大圈。
温州市市民卡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胡云龙表示,遇到“被办卡”的情况,可以致电96225咨询、投诉有关市民卡的情况。确实需要更改银行的,需先到办卡银行进行注销,再到社保局办理更改需要的银行,社保局对“被办卡”市民的换行办卡一律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