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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性侵害案火了半年 谁导演这场"全民连续剧"

这是一起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子,媒体的关注度丝毫不亚于任何贪官大案。未成年人保护、个人隐私保护,在强大的“知情权”和“公共利益”的口号下,法律写得再明白也显得苍白无力。

  有关部门

  有人怀疑警方以“轮流发生性关系”为李某某脱罪,警方否认有这一说法,而法律专家认为,法治报道中这个词比轮奸更为理性。

  6月27日,一家中央新闻网站报道称,李某某“与另外4个男孩在北京一家酒吧内,将一名喝醉酒女孩带到湖北大厦房间,轮流与该女孩发生性关系”。

  这一次,“轮流发生性关系”被敏感的网友捕捉到了。

  一位拥有15万粉丝的知名网友据信最早注意到这个新词,解析说这是“权贵游戏”,“北京警方更是以李某某5人‘轮流与该女性发生性关系’对轮奸予以背书”,“公众仇富仇官就是这样来的!”

  很多网友认同,“轮流发生性关系”的说法来自警方,因而质疑该措辞或暗示将不以强奸定罪,这也成为网民怀疑李案背后有公权力干预的主要依据。

  次日下午,北京警方不得不通过人民网,否认有过“轮流发生性关系”的说法。南方周末记者查实,在2月22日该案曝光当日,一家中央新闻网站使用“轮流发生性关系”作为标题。法律专家也站出来说,这是法治报道中用于描述轮奸行为的规范用语。

  人们开始注意到一个事实,李案案发已经4个多月,警方并未披露更多细节。只有一个未成年人李某某站在台前,其他4个嫌疑人的信息至今并未公布(其中3人为未成年人)。

  微博上出现了“另4人来头更大”,甚至有人为某省官员私生子的说法,直到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负责人接受人民网采访辟谣才得以平息。

  “高级黑”

  李在珂的“内幕”爆料,几乎在证实李家操纵案件的传言。而他并不是李某某的代理律师。

  6月29日,受害者代理律师田参军首次向媒体透露李案案情和当事人状况。

  媒体报道中的杨女士二十多岁,未婚,外地户口,在北京工作,为人较为传统保守,被害后陷入抑郁和恐惧之中,平日经常做噩梦。这和公众心目中的那个加害者李某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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